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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反滲透為主山東向海洋要淡水

发表日期:2007-06-20     浏览次数:

    據MSN中文網2007年6月19日訊 擴大海水利用規模,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山東省政府日前出臺《關于加強海水利用工作的意見》,要求到2010年,全省海水淡化能力每天達到20~25萬立方米,每年直接利用海水130億立方米;到2020年,海水淡化能力每天達到45~50萬立方米,每年直接利用海水245億立方米,建立完善的海水利用技術支撐體系、政策法規體系、技術標準體系和服務管理體系。
    目前,全世界已有120多個國家和地區在應用海水淡化技術,建設海水淡化廠1萬多座,解決了1億多人的用水問題,年直接利用海水超過7000億立方米。山東省東部半島地區位于黃海、渤海之間,海岸線全長3121公里,占全國海岸線的1/6,具有發展海水利用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近年來,沿海各市在海水利用方面取得長足進展,海水利用能力逐步擴大,技術水平不斷提高,海水利用產業初具規模。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海水淡化工程15處,每天淡化能力達1.96萬立方米,以反滲透和低溫多效蒸餾為主的淡化技術日漸成熟。海水直接利用主要應用在電力、化工等領域,年利用海水30億立方米。在海水化學資源綜合利用方面,山東省創出了一水多用的生產模式,走在了全國前列。
    山東省要求,建立促進海水利用的激勵約束機制。從源頭把好海水利用關口,嚴格限制沿海各市新建以淡水為水源的高用水項目,鼓勵電力、石化、化工、鋼鐵等高用水行業利用海水替代淡水發展生產。年用淡水量超過200萬立方米的工業項目,必須配套建設海水淡化工程。對海水淡化、水電聯產、海水冷卻、海水沖洗等項目,優先立項,重點支持;多渠道籌措海水利用資金。鼓勵企業自有資金、社會資金和境外資金投資建設海水利用項目;改造既有用水設施,凡是具備利用海水替代淡水條件的,都要進行技術改造,限期改用海水作為主要水源;逾期不改造的,要限制供水;積極探索實施新的供水價格形成機制,按照水源、用水性質等,合理制定分類水價,穩妥提高供水基礎價格。實行鼓勵海水淡化的價格政策;對海水利用給予必要的政策和資金優惠,對以供應居民生活用水為主要目的的海水淡化水廠和以海水作為鍋爐軟化水、冷卻用水的工業企業,在電價、稅收等方面給予優惠,對其供水管網建設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實行海水利用考核獎勵制度。沿海各市要對重點企業、單位和縣(市、區)海水利用工作進行定期考核。對發展海水利用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企業和重大海水利用科研成果,各級政府要給予表彰獎勵。